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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第二次專技人員護理師考試考前提醒
同學您好,若您是欲參與本年度第二次專技人員高普考護理師考試之應屆畢業生 不論是已拿到畢業證書或隨班附讀之同學皆須注意以下事項: 一、考試通知書:預定自110年7月21日起至8月12日止開放下載,請至「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考試通知書下載」以A4空白紙張(勿使用回收紙張)列印。 •應考人如需申請到考證明,請自行下載列印考試通知書,並於考試最後一節開始前交由監場人員簽發。所攜帶應試之考試通知書正、背面均不得錄存任何文字、圖畫、符碼或記號,以免違反試場規則。
二、考選部已公告,護理師考試朝如期舉行(7/31)規劃,有關防疫作為跟學生有關的1.下載健康關懷表、2.盡量自備午餐(簡單)、3.前一天禁止看考場。
三、隨班附讀同學,最遲應於7月30日前完成補件,於畢業典禮時已拿到畢業證書及實習證明書之同學毋需補件。
•7/8以後確認教務資訊系統看到成績及格,可電洽註冊組詢問畢業證書及實習證明書領取事宜。
•補件方式:
問:接獲考選部補件通知時,應考人應如何辦理補件? 答:請儘速以郵寄或傳真或電子郵件傳送方式辦理補件,說明如下: 1.以限時掛號郵寄方式:請於限時掛號信封上書明下列各項:(1)收件地址:「1162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2)收件人:「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三科收」;(3)信封上空白處書寫「類科:護理師」、「身分證字號」及「補件編號:○○○」(補件編號於通知補件時告知應考人);(4)寄件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 2. 以 傳 真 方 式 : 試 務 處 傳 真 電 話 24 小 時 均 有 受 理 ( 傳 真 電 話 :02-22360235),請於傳真資料上註明:「類科:護理師」、「身分證字號」及「補件編號:○○○」(補件編號於通知補件時告知應考人),傳真後請於上班時間內以電話確認是否補件完成。(電話:02-22369188轉3936、3937)。 3.以電子郵件傳送方式:信箱:pro31@mail.moex.gov.tw,郵件主旨書 明「類科:護理師」、「身分證字號」及「補件編號:○○○」(補件編號於通知補件時告知應考人),傳送後請於上班時間內以電話確認是否補件完成。(電話:02-22369188轉3936、3937)。
p.s若還沒有補件編號,亦可填寫「類科:護理師」、「身分證字號」先行補件,惟務必與考選部承辦人聯絡是否收到您的補件 以上若有不清楚之處,請電洽系辦02-24372093轉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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